按照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推进型经济成长程度提拔专项资金(推进外贸立异成长项目标的目的——出口信保“企业类”等事项)项目打算的通知》(粤商务贸函〔2025〕22号)要求,现将江门市2025年推进型经济成长程度提拔专项资金(推进外贸立异成长项目标的目的——进口贴息项目)分派打算表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:2025年2月14日至2月20日(共7天)。